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  当前位置:
首页>案件快报>案件快报>正文
三个月内疯狂偷牛盗马16头 “神偷”终落网
作者:韦素娜   发布时间:2016年06月29日 09:08
????牛和马是农家宝,农民一旦失去耕牛,意味着耕田种地失去的依靠,来年的收成将没有着落,生活陷入困境。然而,就有这么一伙丧心病狂之徒,专门将黑手伸向农家宝,三个月内盗窃牲畜7起,盗窃牛和马数16头,涉案金额达123250元。5月20日,大化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宣判,3名被告人分别获刑。

????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5月9日期间,大化县乙圩乡、羌圩乡、北景镇和田东县朔良镇、巴马县百林乡等乡镇频频发生盗窃案,13头牛、3匹马接连失踪。经公安机关侦查,终于抓到了兰某、黄某、蒙某3名犯罪嫌疑人。

????2015年1月12日晚,兰某、黄某、蒙某三人协商后,驾驶面包车窜至大化县乙圩乡常怀村那常屯,撬门进入两农家盗取牛栏内四头水牛,得逞后共同将该牛运到平果县贩卖,所得赃款由三人共同分赃。一次得手后,钱来得如此之快,挥霍得如此舒心,他们庆幸找到了一条发财之路。

?????同年2月25日凌晨,三人驾驶面包车窜到大化县羌圩乡坡马村一农家盗取一匹白色母马。同年3月8日凌晨,丧心病狂的兰某三人再次作案,分别到大化县北景镇以及田东县朔良镇、巴马县百林乡盗得六头水牛、三匹母马出卖获利。直到2015年5月9日凌晨兰某、黄某。蒙某三人作案后被警方当场抓获,兰某三人共盗窃牛马7起16头(匹),盗窃数额123250元。

????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兰某、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;被告人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3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,在共同犯罪过程中,3被告人积极参与,均是主犯,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一身判决被告人兰某、黄某、蒙某犯盗窃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年,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。

第1页??共1页

上一条:虚构林地出售树木骗取买主定金 男子合同诈骗获刑 下一条:车站门前调解 便民服务获赞

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
Copyright ©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.
浏览本网站推荐您使用IE 7及以上浏览器